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制度

作者: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日期:2021-10-28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根据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运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质量监控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坚持系统论的观点和方法,全面考察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及其关系,将影响教学质量的各个因素、各个教学环节紧密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二)目标性原则。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必须紧紧围绕培人才培养目标,合理选择具体监控的要素,组织协调各种保障力量以有效地达到培养目标,注重管理的全面性、全过程性和全员参与性。

     (三)常态化原则。教学质量监控制度要与日常教学活动有机地结合,随着日常教学活动的进行而运行,实现从结果管理到过程管理的转变,从分散管理到系统管理的转变。

     (四)规范性原则。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应以学校的各项教学管理制度为依据,克服主观随意性,使各项监控能够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以保证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和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

二、教学质量监控机构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由学院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组、教研室构成。

     (一)学院教学委员会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授组成,其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1.根据学校下达的教学文件和工作部署制定本单位的教学工作计划,依据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依据学校制定的指标体系,负责对本单位教学工作进行自评。

       3.负责对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的监控,完成教师教学质量等级的初步确定。

       4.对本单位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与建设措施,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标。

    (二)学院督导组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专业建设带头人、教研室主任、资深教师等组成,其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1.深入课堂,通过听课、调研等方式,了解教师教学效果,反馈教学评价信息,切实指导任课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2.教学督导组成员除完成学校规定的其他听课任务外,每学期听课(包含评课)不少于6学时。

       3.开展教学督导研究工作,对教学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4.接受学校教学督导员对教学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三)教研室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1.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活动;集体研究课程教学重点、难点,明确课程知识能力教学目标,确定课程考核方案,统一主要教学内容、教学进度,组织开展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和研究工作。

       2.落实教学任务,包括课堂教学(备课、课堂讲授、课堂讨论、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实训教学、课程考核等教学环节。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制定课程建设规划,组织开展精品课程、特色课程、网络共享课程等课程建设。

       3.开展课程教学质量分析和评价活动,选用恰当的课程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合理设计课程教学方案,组织观摩教学、试讲和相互听课,交流教学经验和教书育人心得,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4.组织课程考核、试卷命题工作,改革优化课程评价。审议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的教案、讲稿等材料。

三、教学质量监控目标

        教学质量监控的目标在于通过对教学全过程的质量监控,提高思政课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具有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综合改革创新助推学校转型发展。

     (一)督促教师认真备课,精心编写教案。备课是讲好课的基础和前提,无论新、老教师都要认真备课,精心编写教案。每学期开课前,任课教师一般应备好一学期课程三分之一的内容,课程结束时拿出完整的教案。教案必须要求完整规范,条理清楚,有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课时分解、作业布置、参考书目等。教案使用一段时间后,应及时重写、改写或充实新的内容。

     (二)严格课堂教学要求,规范教师课堂教学行为。教师上课要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刻苦学习;课堂讲授应努力做到阐述准确,概念清楚,条理分明,论证严密,反映学科的新成果、新进展,突出重难点;教师必须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教学有纪律,杜绝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坚守好课堂教学的政治底线、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

     (三)深入推进课程教学范式改革,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鼓励教师根据各章节主题、教学目标和学生基础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倡导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的学习方式。在教学目的上,要以人为本,推进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改革,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积极构建新的教学模式,从学生实际出发,开展自学式、探讨式、研究式、合作式学习。同时,积极推进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改革传统教学手段。

     (四)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实践教学成效。要在已有的原著选读、视频欣赏、专题讨论、写读后感和观后感、撰写社会实践报告等传统实践教学形式上,引入主题参观、开展公益活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实践教学形式,把实践教学环节真正落到实处。

     (五)改革考核评价方式,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工作。构建“重学习态度、重学习过程、重综合素质”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多角度考察学生的学习情况、学习效果。加强试卷命题和保密管理,严格试卷评改规范和纪律。

四、教学质量监控方法

     (一)常规教学检查。一是开学的集中教学检查,主要以教学准备、师生到课率等为重点;二是期中的集中教学检查,主要以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以及教研室日常教学管理等为重点;三是期末的集中教学检查,主要以期末复习、试卷评改等为检查重点。

     (二)学院教学督导组听课评课。教学督导组要在每学期初制定听课、评课计划,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听课、评课。教学督导组成员可采取集体听课、集中评议的方式,也可以采取随机听课的方式。

     (三)课程评估。深入开展课程评估,促进课程建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重点课程、精品课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深入挖掘课程资源,及时总结课程建设的经验,推动课程建设的整合。

     (四)试卷评查。积极开展试卷评查,强化教师和教研室主任的责任意识,确保试卷质量,使考试能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学生的学习状况。

     (五)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每年组织一次由专家评价、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相结合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对评价结论不合格的教师,组织专家进行诊断性听课,对仍不合格者,暂停其教学工作,直至将其调离思政课教学岗位。

     (六)教学信息监控。通过师生座谈会、学生信息员、学生网上评教、校园网络等渠道,广泛收集各方面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教学质量监控相关制度

     (一)教师备课制度。制定人文学院思政教研室教师备课基本要求,要求教师必须熟悉本学科课程标准,全面了解教材内容,明确各章节在教材体系中的地位,明确重点章节和重点内容,统筹安排学期授课计划,认真撰写教案。认真执行思政教研室集体备课制度,集思广益,取长补短,资源共享,共同提高。

     (二)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要求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做到精神饱满、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不做与课堂教学活动无关的事情,不说不符合教师身份的话。教师应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严格按照规定的教学内容和进度组织教学,不得任意增加或削减课时。教师应严格遵守课堂教学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不得随意调课、停课或擅自请他人代课。

     (三)教学检查制度。教学检查分为不定期检查和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包括学期初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和期末教学检查。任课教师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供个人检查材料,填写相关表格;教研室主任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撰写检查自查报告。

     (四)听课评课制度。学院领导和教学督导组成员应经常深入课堂听课,开展教学调研,了解教学情况,指导教学工作。提倡教师互相听课。听课一般采取随机听课形式,也可采取跟踪听课、集体听课、集体评议的方式。

     (五)排课与调停课制度。所有专职教师原则上都必须承担教学任务;教学任务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允许调课;教学任务书正式下达后,任课教师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教室授课,不得擅自调课,更不得停课,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教师因公、因私、因病需要调课、停课者,必须按照规定办理调课、停课手续。

     (六)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制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专家评价、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三个部分组成,分别占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总成绩的30%、20%、50%。优秀率原则上不超过被评价人数的30%,全年学生评教总评成绩为后20%的教师,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成绩应作为教师考核、教学奖评选和职称晋级的重要依据。

     (七)学生评教制度。每学期通过网上评教、问卷调查、座谈的形式,由学生作为课程教学评估的主体,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八)学生信息员制度。树立学生在教学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加强学生教学信息员的指导和管理,提高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的实效性,为教学管理、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服务。

     (九)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按质和量两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分配制度挂钩;考核内容包括师德师风、教学工作量、课堂教学水平、教学方法手段的应用和改进、课程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效果等方面。

     (十)教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要严格教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政策宣传,严明教学纪律,增强教职员工的责任意识,维护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

     (十一)试卷管理制度。对试卷的设计、试卷的排序、试卷的装订、试卷的评改、试卷的分析、试卷的保管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评改试卷实行流水作业,要以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为依据,做到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给分有理,扣分有据,防止漏改或错改,坚决杜绝送人情分或以评卷打击报复学生。

     (十二)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实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任职资格准入制度,对新入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校内调入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提出明确的准入条件。明确规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相应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不得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十三)新进教师试讲制度。规定人文学院思政教研室新入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校内调入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均须参加试讲。

六、信息反馈与调控

     (一)常规教学检查反馈调控。将常规性教学检查和周期性教学检查相结合,及时查找和纠正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带有普遍性和全局性的问题要认真深入地开展总结研究,推动教学工作的持续改进。

     (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反馈调控。科学设计评价方案,进一步加强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应用,充分发挥其正面导引作用,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水平。

     (三)教学督导反馈调控。坚持“督察”与“引导”相结合,及时将督导意见反馈给相关教师,督促和指导其改进工作,提高教学和教学管理的质量。

     (四)学生教学信息反馈调控。坚持执行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反馈至个人,促进教学改革的深化和教学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