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职责

作者: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日期:2021-10-28

        马克思主义学院是直属于学院领导的独立二级教学研究机构。主要承担全校的本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任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织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学习,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理论修养和业务素质

     1.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根据思政课教学工作需要,学习有关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性文件、经验总结等,传达上级文件、指示、会议精神等。

     3.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学期或全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检查、落实和实施;并向学院党委、行政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二、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认真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科研水平

     1.按照教务处、科研处要求,编制教学科研计划,安排、落实教学任务。

     2.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教学检查,认真分析学生对教学的评价意见,采取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措施。

     3.召开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会议,研究、布置、落实管理、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组织教学改革、学科建设、课题研究等重要教研活动;组织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开展集体备课、说课、听课、评课、交流教学经验等教研活动。

     4.配合党委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教书育人、师德师风建设等活动,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依靠集体力量,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各项建设、改革工作。

     5.按照教务处要求,组织安排思政课程考试、考查、改卷、成绩上交等工作。

三、组织动员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积极围绕教学改革和社会需要开展教学科研活动

     1.提高教师的教学科研意识、科研水平和科研能力。

     2.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与合作,组织好科研项目的选项、申报和立项。

     3.创造条件,发挥优势,联合攻克难关,完成精品课程建设。

     4.检查课题进展情况,发挥促进和服务作用;做好科研成果评比的推动工作。

     5.组织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课题等各项工作。

     6.完成科研、教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工作

     1.协助党办、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完成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任务。

     2.支持教师联系班级、团委、学生处以及学生社团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3.教师参与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4.组织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课科研课题、社会实践调查调研等各项工作。

五、努力提升学科专业建设

     1.结合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社会实际需要,科学制定学科发展规划,加强学科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

     2.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的年度任期考核及职称晋升的推荐工作;做好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的有关评优奖先等工作

     3.合理使用好学院配备的办公用品、图书资料等物资。

     4.根据实际情况,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建议,报告或意见。

     5.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