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检查制度
为加强教学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检查分为不定期检查和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包括学期初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和期末教学检查。
二、学期初教学检查在开学第1周完成。检查内容包括:
1.学生上课出勤情况;
2.教师上课情况;
3.学生教材落实情况;
4.学生上课教室、教学设备落实情况。
三、期中教学检查按学校统一安排进行,一般安排在学期的第9-12周。检查内容包括:
1.任课教师备课、教案、课件、课堂讲授、批改作业、辅导答疑和教学进度计划等情况;
2.上一学期试卷及补考试卷批改、装订、保管情况;
3.期中考试或平时考核安排情况;
4.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师听课情况;
5.院级教学督导组开展工作情况。
四、期末教学检查从期末考试前一周开始,至考试结束止。检查内容包括:
1.教师授课计划执行情况;
2.教师辅导、复习情况;
3.学生参加考试情况;
4.教学档案建设情况;
5.教学活动开展情况。
五、教学检查在教务处、学院领导协调下,以教研室自查为主,学院统一做出具体安排。
六、任课教师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供个人检查材料,填写相关表格;教研室主任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撰写检查自查报告。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供个人检查材料、填写相关表格、撰写自查报告的,按照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相关规定扣除相应绩效。